民生政策
卫计委-产前超声免费筛查
 政策文号:  〔〕年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8-05-13
 发布年度:  2018

惠民便民政策

申报条件

补助标准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

发放时间

股室负责人

单位监督人

单位负责人

 

产前超声免费筛查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民权县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民权户籍但女方在民权县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

每个孕妇160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携带身份证到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接受免费筛查

 

 

每天

 

 

 

 

免费

 

靳志华

0370-8529201

13569368003

 

史久博

0370-3105729

15082910005

 

朱继兵

0370-8522183

13937035971

 豫政妇儿工委办字(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