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策
政策文号: | 〔〕年号 |
发布单位: |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发布年度: | 2018 |
惠民便民政策 | 申报条件 | 补助标准 | 办理程序 | 办理时限 | 是否收费 | 股室责任人 | 单位监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农村特困人员丧葬费 | 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后由代办人员提交火化证及死亡证明均可申请特困人员丧葬费。 | 一年供养资金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30天 | 否 | 敬老院管理办公室郭天15237008566 | 派驻纪检组长 岳彩亮 15729238088 |
局长 张一鸣13598382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