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策
农村特困人员丧葬费
 政策文号:  〔〕年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8-05-16
 发布年度:  2018
惠民便民政策 申报条件 补助标准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 股室责任人 单位监督人 单位负责人
农村特困人员丧葬费 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后由代办人员提交火化证及死亡证明均可申请特困人员丧葬费。 一年供养资金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30天 敬老院管理办公室郭天15237008566 派驻纪检组长
岳彩亮
15729238088
局长
张一鸣1359838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