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策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政策文号:  〔〕年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11-28
 发布年度:  2017

 

 

惠民便民政策 申报条件 补助标准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 股室责任人 单位监督人 单位负责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3150元,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人均月补助142元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35个工作日 低保中心
方娜
13633706009
派驻纪检组长
岳彩亮
15729238088
局长
张一鸣1359838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