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项目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
批准文号:商妇字〔2017〕
主管部门:县妇联
实施单位:县妇联
建设性质:
项目所在地:商丘市民权县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2018-01-17
是否竣工:已竣工
总投资(元):100000.00
完成进度:100%
基本建设内容:贫困母亲“两癌”救助 1.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2.贫困程度:以201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准。各省可以省扶贫办按当年市价折算的贫困标准为执行依据。如超出国家标准(2016年,3000元),需向全国妇联“两癌”项目办公室提交正式说明。
业主单位:县妇联
业主单位法人:张永香
业主分管领导:
实施单位法人:张爱华
工程技术负责人:
招投标情况: 无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