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母亲“两癌”救助
		            
				批准文号:商妇字〔2017〕
 
				主管部门:县妇联
						
				实施单位:县妇联
	
				建设性质:
						
				项目所在地:商丘市民权县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2018-01-17
				是否竣工:已竣工
	
				总投资(元):100000.00
					
				完成进度:100% 
				
				基本建设内容:贫困母亲“两癌”救助
 1.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2.贫困程度:以201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准。各省可以省扶贫办按当年市价折算的贫困标准为执行依据。如超出国家标准(2016年,3000元),需向全国妇联“两癌”项目办公室提交正式说明。
				业主单位:县妇联
				
				业主单位法人:张永香
 
				业主分管领导:
						
				实施单位法人:张爱华
				工程技术负责人:	
							
				招投标情况:	无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