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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信件编号:  k20250211-000004
来信时间:  2025-02-11 15:14:4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标题:  <快速投诉>宋相飞的普通高中助学金数据有误
内容:
【姓名:宋相飞】【资金类别:普通高中助学金】【性别:男】【发放时间:2024-12-11】【金额:1250.00】【家庭地址:民权县褚庙乡秦集村】
回复
回复部门:  民权县教体局
回复时间:  2025-05-12 10:22:35
回复内容:
经核实,学生宋相飞就于民权县第一高级中学,2024级B10班学生,该生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应享受助学金一档1250元,次金额无误,目前已与学生家长沟通,家长表示已知晓相关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