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豫财科【2016】2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资金100万元,对你县列入第三批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进行奖励。(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文化”相关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每个区奖励资金200万元,示范项目每个奖励资金50万元;经评审确定的创建区和项目,先拨付一半奖励资金,待创建完成验收后,在拨付另一半奖励资金。
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主管机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2016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资金分配表
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2016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 万元
县区 | 示范区、示范项目 | 奖励补助资金 | 备注 |
民权县 | 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民权县 | 100 | 第三批示范区创建奖励资金 |
商丘市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