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便民政策 |
申报条件 |
补助标准 |
办理程序 |
办理时限 |
是否收费 |
发放时间 |
股室责任人 |
单位监督人 |
单位负责人 |
中招加分 |
本辖区内农村只有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双女绝户家庭子女;夫妻均没有违反过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报考本县高中加10分的奖励 |
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是独生子女的另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双女家庭提供二胎生育手续或合法抱养手续)。学校核实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办)计生办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对象,将其名单在对象所在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3天。如无异议,乡镇(办)计生办连同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上报县卫生计生委存档备案。县卫生计生委对各乡镇(办)计生办上报的资料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
每年的6月1日之前。 |
否 |
每年6月 |
赵维坤
0370-8512197
13949911224 |
史久博
0370-3105729
15082910005 |
朱继兵
0370-8522183
13937035971 |
实施依据:
(商发〔2007〕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