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局《关于开展“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中流浪乞讨人员清理清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派出所:
现将市局《关于开展“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中流浪乞讨人员清理清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所按照要求贯彻落实,并于每月15日、30日将阶段工作总结和专项工作台账报送治安支队。报送途径治安支队FTP/506/“开展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文件夹。
附件:工作方案及台账
民权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2022年4月22日
关于开展“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中流浪乞讨人员清理清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根据《河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1号)、《商丘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商政办[2017]156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公安机关应尽职责,认真按照商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相关工作要求,清理救助市区主干道沿街乞讨人员,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合法权益为目标,现将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指示,聚焦上级部门部署的年度重点民生工作,聚焦社会关注公安工作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群众反应公安工作方面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驻市公安局纪检检查组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开展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为实现商丘在全省“两个确保”大局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提供政治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至12月
三、工作内容
重点围绕市公安局开展与流浪乞讨人员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领域开展清理排查,加强与民政、城关等部门协作配合,对发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救助管理机构,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一)各县市(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清查,以主干道、车站、繁华地段、桥梁涵洞、街边巷角等生活无着落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做好夜间巡查救助。要打击一批人员,批评教育一批人员。
(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成年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劝说街头无着落人员接受救助。
(三)各县市(区)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要积极劝说、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站。属地公安派出所积极协助街道社会事务办维护救助管理站治安秩序,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户籍查询、信息采集工作。
(四)受助人员在救助站内有违法行为或者有犯罪嫌疑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站在落实执法为民思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高度,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将开展沿街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组织儿童乞讨和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及时解救被组织操纵的未成年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清查整顿。一是集中开展清理清查。各级公安机关组织派出所民警(辅警),充分利用“一村(格)一警”、“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工作机制,在街面执勤巡查,注意发现组织儿童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并按照“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进行先期处置。要通过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运用旅馆业管理、流动暂住人口管理等多种手段措施,组织开展对中小旅馆和租赁房屋的清查,重点清查以此为落脚点的胁迫诱骗未成年人乞讨或违法犯罪的幕后操纵控制人员。对无正当职业、身边带有多名未成年人的住宿人员要认真进行审查,收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切实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单位整治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15日、30日将阶段工作总结和专项工作台账报送市局治安支队。报送位置:治安支队ftp:上传-四大队-“开展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文件夹
附件:工作方案及台账
商丘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