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所:
现将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接到通知后认真领会通知精神,严格贯彻落实。
民权县公安局
二○二二年五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版)》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广大治安民警、辅警及工作人员安全,结合当前我市的疫情形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户政等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各单位要引导群众能网上办理的尽量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地分流办事群众。网上办理户籍业务可以登录手机“河南警民通”APP或互联网“河南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在户籍业务中进行材料预审,材料通过后一次到派出所办结,减少群众往返派出所次数;网上办理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可以通过关注“商丘公安微警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模块内申请办理。二是视情开展预约办理。本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暂停本地区户籍业务现场办理的,要立即暂停。暂停现场办理的地区,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动员群众能缓办的业务尽量缓办,但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对于急办、不得不在疫情期间到场办理的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户籍室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公布户籍业务咨询、预约办理电话、举报监督电话,确保电话畅通。预约办理时,各窗口单位要安排人员做好行程码、健康码查验和测温工作(省外、中高风险区域回商人员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督促规范佩戴口罩,遵守一米间隔规定,避免群众在户籍窗口内外聚集、逗留;要建立台账,认真做好疫情期间办事群众的登记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内部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坚持最严标准、最高要求,全面提升派出所、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内部防疫措施,尤其是对办公办案场所、办事窗口、执法值勤车辆等重点部位,全面落实消杀措施;严格控制办公办案场所人员进出流动,非工作需要,尽可能减少外部人员接触;在勤务工作中,应充分考虑人员集中数量、防疫风险等问题,尽量避免人员密度较大、集中扎堆,确保内部绝对安全。二是严格执勤执法防护。广大派出所民警、辅警要带头响应和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社会面管控的同时,自觉做好自身防护,规范警务活动。接处警、执勤执法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观察执法对象出行情况和身体状况,保持安全执法距离;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政策法律解释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法处理;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车辆、人员的轻微违法行为,一般采取警告驱离和非现场、非接触违法查处;对确需近距离接触或肢体接触的,事中严格安全防控,事后全面消毒消杀。三是密切关注人员动态。严格落实派出所民警、辅警和家属疫情排查报告制度,全面排查、动态掌握人员活动行踪和健康状况,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进行新冠肺炎排查检测,及时就诊治疗,采取必要居家观察措施;督促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主动告知居住地社区,如实报告单位,及时配合采取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严格管理派出所民警、辅警去向,建立疫情防护工作台账,疫情防控期间,非工作急需、非紧急情况不出差,严格执行8小时之外外出报告制度,确保不出问题。四是做好疫情防护保障。要坚持优先保障深入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接处警人员、窗口服务人员的原则,按照标准备足配齐防疫物资,确保满足派出所民警、辅警疫情防护保障需要;对储备的防疫物资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做到数量清、情况明、无过期、无损坏。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加强值班备勤用房、用餐等后勤保障,在不影响正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好警力的休息休整,避免打“疲劳战”,科学合理安排勤务,确保广大民警辅警精力充沛。
三、进一步加强场所特业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针对歌舞娱乐、游戏游艺、棋牌室、麻将室、洗浴、按摩、足浴、电影放映等场所,要积极配合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所有娱乐服务场所进行疫情防控方面的检查和宣传工作,压紧压实行业场所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督促行业场所认真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无死角、不遗漏。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增加消杀频次,压减人员数量,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一米安全距离等防范要求。同时,根据本地疫情发展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加强或变更管控措施,该限流的限流,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二是针对旅馆、带住宿洗浴中心、民宿、网约房等场所,要充分发挥对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要求,加大对旅馆业的检查力度,督促执行“四实”登记制度,严防出现“一人登记、多人入住”“登记、入住人员不符”等违法行为,为疫情流调提供准确信息支撑;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旅馆住宿行业从业单位疫情防控的指导,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从业单位自觉落实、认真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信息报备到位、核酸检测到位、进货查验到位、追溯管理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到位”。督促从业单位发挥疫情防控“哨点”预警作用,突出做好来商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商人员入住宾馆酒店的信息查验和健康管理措施。要督促提醒以上入住人员按规定向社区报备并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对拒不报备或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要及时通报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对经报备核验后正常入住的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报疫情防控部门,视情采取防控措施;要增加房间、公共区域消杀频次,压减人员聚集数量,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一米安全距离等防范要求;要加强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防护和监测,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要对寄递物品落实消杀措施,防止出现隐匿传播、交叉感染。
四、 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集中隔离点、疫苗存储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对疫情发生期间医院设置的发热门诊、集中隔离点、疫苗存储点,属地公安机关要派驻专职民警24小时值守、巡护,确保疫苗存储点安全、发热门诊医疗秩序井然有序、集中隔离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属地公安机关要指导督促医院、疫情存储点、集中隔离点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发热门诊、集中隔离点、疫苗存储点发生的涉疫警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处置,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培训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针对性训练,提升治安民警涉疫警情处置能力和个人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队伍能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要做到执勤执法疫情防护规定入脑入心,有效提高全警疫情防控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教育引导民警、辅警做好非工作时间、上下班途中安全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的良好卫生习惯,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自身防范,切实将各类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进一步加大违反疫情防控行为打击处理力度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要科学制定社会面巡逻防控方案,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和治安复杂地区,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控制力、震慑力,严防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对不遵守当地防疫指令,扰乱防疫秩序、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切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市局于2021年12月30日在市局网页警务部署栏下发了《打击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行为执法指引》,各地要按照指引,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精准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商丘市公安局
2022年5月6日